第九十一章 钻石谷(2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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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斗的余地。

从泛着黄光的光圈内向外看,可以发现光圈在微微的颤动,显示出强大的阻力,几秒钟以后,吴云的视觉就受到了速度的影响,等到他恢复了正常的视力时,一行多人早已站在了美洲的土地上。

罗兰的身体条件就要比吴云好的多,虽然受到“领域”能力的加强,可是外星各种族的身体条件还是大多要比他强,虽然仅相差数级,可罗兰的视力就不受到速度的影响,在宇宙飞行中,这是很重要的一点。

吴云揉揉发胀的大脑,剧烈的变速让他感觉昏昏沉沉,昨天和罗兰商量了一整晚,平时没有休息也就罢了,两次接受这种折磨人的飞行方法却让他不由的难以承受,而且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,期间所不同的可不仅仅是时差,磁场、空气成分都会成为敏感的诱因,多亏了星级技术已经发展了多年,否则吴云一定不会考虑星级旅行。

“一定要买辆陆新三代。”吴云哼唧着说道,他指的是一种大气层内的快速飞行器,正是针对他这种敏感人群而设计的。

旁边的盖伊笑着答应了,虽然同是间族人,可他对于速度的适应比罗兰还好,毕竟算是联盟军人,带他的长老甚至只需要给他简单的保护,受过训练的盖伊就能轻松的抵抗巨大的加速度。

拿起地图对照着智脑,安蓬仔细的确定着目前的方位,高速运动最大的敌人一个是阻力,另一个就是方位,迷路在浩克族人的童年里有很深的烙印,极度发达的身体与智力发展的不协调是浩克族人幼年的主要敌人,安蓬对世界的最先印象就是迷宫一般的道路,因为他十岁时就能达到每小时三百公里左右的速度,经常吃过午饭去玩,晚饭却是在另一个部落吃。好在浩克族已经没有了内斗,而安蓬又接受了联盟系统的训练,这其中,认路就是最重要的一点。

虽然很小心的控制速度,可智脑的反映也抵消不了如此高速的运动,粗略的一算,他们已经越过了纽约百多公里,安蓬摇了摇头对吴云说道:“我们速度提的太快了,减速时超过了预定位置,现在得向回走了。”

吴云脸色蜡黄的瞅着他,安蓬没来由的心虚道:“我们可以慢一点走。”

揉着太阳穴,吴云认命的走到那位长老身前,上次找罗兰路很近,他们可以边听智脑向导边走,这次几位浩克族人有些着急,吴云的头就痛了起来,那位长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,抱起吴云升上了天空,速度也慢了下来。

相处的久了,浩克族人都很好相与,用地球的话来说,就是些慢热型的好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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