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是他自己想死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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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,她觉得童青秋肯去当官是好事。

徐志穹也觉得是这好事,他这一身好才华,理应在阴阳司大展宏图,虽然这违背了童青秋的本意。

从阴阳司回来,徐志穹心里空落落的,以后却不能再去童大哥家里蹭饭吃了。

他的房子怎么处置?

徐志穹自然舍不得卖了,且像童大哥说的,拆了隔墙,修一座大宅院?

不妥,修宅院少说得一年,花费不小,还牵扯精力,倒不如去别处买座宅院。

又或者租出去?

也不妥,徐志穹和童大哥住惯了,换了不熟悉的邻居来,徐志穹倒觉得不自在。

那可怎么办?

这房子不能空着,没人气的房子,日子一长就没法住了。

徐志穹心里烦闷,且到城北闲逛散心,本想去趟桃花棚,走到北垣一条荒僻的小路,忽听到远处一阵叫骂声。

“今天若是拿不出月钱,这妮子就得跟我走!”

“康爷,我们娘俩就卖了二十个铜子,但凡多一个,也都给您了。”

“你跟我说这作甚?”

刺耳的巴掌声传了过来,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正在掌掴一个卖杂货的妇人,旁边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正在嚎哭。

这妇人没铺子,只在地上摆了个小摊,这小路也荒僻,平时少有人来,若不是实在没别的生计,谁也不会在这里摆摊。

这么偏僻的地方,还有捣子收月钱?

看来只要有人的地方,就一定会有人渣。

正在打人的男子,名叫康光四,据说当年也是有名的捣子,和卢伍争地盘的时候,被打瞎了一只眼睛,人送绰号——独目龙康光棍。

眼睛被打瞎了,地盘也没争过,康光四丢了望安河的地盘,被迫来了北垣。

康光四当初也是个狠人,手上也犯过人命官司,最风光的时候,和卢伍一样,身边有不少打手,每个月靠敲骨髓,能赚百十两银子。

如今失了势,只剩他光棍一个,生计可就不那么好找了。大点的店铺他不敢去,只能从路边下手,昨晚遇到个要饭的,为抢他饭碗里几个铜板,竟把那乞丐活活打死。

今晚遇到这摆摊卖杂货的,他自然不肯放过。

可这对母女身上确实没钱。

没钱怎么办?那就得抢人了。

小妮子十二三,少说能卖个三五十两,康光棍知道最近官府正在捕杀人牙子,可像他这样的人,只要眼前有利可图,完全不会考虑后果。

妇人被几巴掌打倒在地,康光棍上前揪住了小姑娘的头发。

“跟爷走吧!”

小姑娘拼命挣扎,妇人上前抱住了康光棍的脚踝,哭喊道:“爷,您饶我闺女,您怎么打我都行,要了我命都行,您饶了我闺女!”

“你个贱种,你给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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